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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我只能說罰的好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lde2032000    時間: 2011-11-20 06:28     標題: 我只能說罰的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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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一名林姓駕駛,去年開車上國道三號,當時他行駛內側車道,雖然時速保持100公里,但警方認為內側車道,
是超車道,林姓駕駛開太慢,開罰5千元,林姓駕駛氣的到法院聲請異議,法官認為,行駛內側車道,
應保持在最高線速,林姓駕駛雖然不慢,但還是違規,但罰款降到3千元。
TVBS記者楊致中:「為了讓高速公路更順暢,警政署規定凡是小型車,
車速過慢違規行駛在內側車道,將開罰3千到6千元。」 台北市一名林姓駕駛,去年開車行經中二高,
當時他保持在內側車道,警察發現後,2次測速,分別是100和97公里,加起來平均只有98公里左右,
警察認為,駕駛沒有維持在最高限速110公里,開罰5千元。 國道一隊交通組長兵界力:
「內側車道它是超車道,那如果在不擁塞的情形下,小型車,得以用最高限速,在內側車道,做行駛的動作。」
明明時速近百公里,卻被警察嫌太慢,駕駛氣的到法院理論,但根據最新的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
在不塞車,又沒事故的情況下,內側車道為超車道,時速有規定,以中山高為例,不得低於80公里。
在二高,時速也得保持在110公里,林姓駕駛開的不慢,但還是未達標準,開罰3千元。
兵界力:「你如果時速只有100或是90(公里),在內側車道超完車之後,你應該要馬上變換到外側車道。」
另外時速70公里,只能開外側車道,不同車道,限速不同,走對的車道才能避免荷包失血。
作者: 阿仁    時間: 2011-11-20 12:51

這一種的應該要多多開罰,順暢車流提高車速~~~~
作者: lin7213    時間: 2011-11-20 19:17

自己錯還申訴
至少也有讓車主得到教訓
真的很多人都不知道最內側要保持最高車速
作者: rex878    時間: 2011-11-20 22:08

正義的時刻終於到來....
作者: singdownjo    時間: 2011-11-20 22:52

除了內線需保持最高速
看到後方有比你高速的車靠近記得讓路~

車子的時速表不準
可以裝一台GPS來幫忙確認目前是否於正確速率行駛

但是最好的辦法還是投資LI+GPS 這樣就不必擔心超速不小心被開單了
因為大家都保持最高速限 還是塞車 而且跟車很危險 前方如果出事 跟在後方的不能保證沒事

大家一起開並不會比較溫暖 而是會因為速度一樣 而度辜 反應不及

[ 本帖最後由 singdownjo 於 2011-11-20 22:56 編輯 ]
作者: fz92002    時間: 2011-11-21 02:23

沒辦法~~就是會有這種人!!

如果大家都像各位這樣的話~~就不會有塞車這種事情ㄌ~~
作者: 小潘    時間: 2011-11-21 03:02

交通的毒瘤!!!
作者: iverkb8    時間: 2011-11-21 11:14     標題: 回復 #1 lde2032000 的帖子

快速道路也是  一堆龜速車佔據內側車道

話說葡萄柚大大  我有加你fb
作者: lde2032000    時間: 2011-11-21 12:47



QUOTE:
原帖由 iverkb8 於 2011-11-21 11:14 發表
快速道路也是  一堆龜速車佔據內側車道

話說葡萄柚大大  我有加你fb

你的FB暱稱??
作者: smccsnoi    時間: 2011-11-21 23:11

所以..有太多人沒有交通常識!
明明慢車..還佔用內車道!
作者: 阿仁    時間: 2011-11-22 17:00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雪隧內5度換車道-警活逮開5張罰單-204044863.html
這一種的也該罰一罰,不過話說雪隧裡面也是ㄧ大堆烏龜龜龜龜龜車,不知道雪隧裡面的PDA會不會也開罰低於速線的單呢
作者: s2138    時間: 2011-11-25 17:36

太好了,龜車該罰,有些人就是不長眼,開車龜速又喜歡開在內線,閃燈催車,又不理不睬,開過去就看到一副路是我的,不然你要怎樣的臉,你娘卡好。
作者: ab121551928    時間: 2011-11-28 13:26



[ 本帖最後由 ab121551928 於 2011-11-28 13:27 編輯 ]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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