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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春節到了!!再來爆一個獨家利多消息給大家.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小楊    時間: 2008-2-4 19:28     標題: 春節到了!!再來爆一個獨家利多消息給大家.

測速器玩家最痛恨的.
測速器業者對它束手無策的.
義大利水平雷射Autovelox 104 部份守法的基層單位即日起停用.
原因:無法取得測量設備合法證書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,度量衡器檢定無設備可檢測


最近有收到獎狀或日後還有收到獎狀的,記得一定要抗告申訴下去.
理由:警方使用沒有國家檢測標準的儀器執法,嚴重侵害人民權益


作者: interceptor    時間: 2008-2-5 00:58

夠勁爆....
作者: yuyadunk1031    時間: 2008-2-5 15:55

夠合理的做法~~~
作者: aloneleaf    時間: 2008-2-5 19:09

好消息∼Good news...今天好過年了啦
作者: 小楊    時間: 2008-6-10 14:34

再次證明本站披露獨家一手消息!絕對正確!早在幾月前就已透露這個消息,但當時卻還有人懷疑訊息可靠真實性!!
今天東森新聞/基市警局交通隊隊長呂自喜 已證實這個事件是完全正確的.

測速照相機未通過官檢 超速紅單判免罰


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08/06/10/91-2287448.htm


2008/06/10 13:58
社會中心/基隆報導

根據現行的規定,用來取締交通違規的測速器或測速照相機,都必須通過國家檢驗才能使用,但基隆市警局第四分局使用的「雷達測速器」,卻被民眾發現沒有通過合格測試,仍用來檢舉違規的烏龍。

就是這一台雷達測速器因為沒有通過國家檢驗,所以拍到超速開出的罰單民眾不甘心乖乖繳錢。事情發生在今年1月8日,擔任木工的陳姓民眾開車以時速70公里行經基金公路大武崙路段時,由於超過當地限速的50公里,所以被測速器拍下,事後他向法院聲請異議撤銷罰鍰勝訴。

基市警局交通隊隊長呂自喜強調,沒有通過國家專責機關鑑定而讓民眾有疑慮的測速器,早已經在1月18日停用,但因為陳姓民眾的違規日期是在停用前,所以罰單才會照常寄出,目前只有經過檢驗標準的手持測速器還在使用,其餘像是固定式的測速照相都已經關閉測速功能,用黑色塑膠袋包起來。

交通隊表示,被告發的民眾只要有疑慮,他們都很願意解釋清楚,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擾。



圖片附件: 104.JPG (2008-6-10 14:36, 9.36 KB) / 該附件被下載次數 291
http://www.s-star.com.tw/phpbb2/attachment.php?aid=2666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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