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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朋友的罰單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lde2032000    時間: 2013-4-21 13:53     標題: 朋友的罰單

4/14凌晨朋友從東山休息站參加聚會回來
在國8匯入中山高後沒多遠被雷射槍擊落
代價是5張小朋友
作者: 207    時間: 2013-4-21 14:45

大牌差一點,放無薪假...
作者: andy701129    時間: 2013-4-21 16:05

168@@數字真剛好!!
作者: 小明    時間: 2013-4-21 20:05

168測速,表速應該快18格了, 被攔下開單參觀設備, 可以打445公尺, 我猜應該是小藍TRUSPEED !  
作者: dindin    時間: 2013-4-21 20:51

真的差一點!
作者: 小楊    時間: 2013-4-21 23:18

國八匯入國一在317就能加速到168,表示車輛應該性能不錯,前方一公里就是樓梯了,呵.......  有機會......

445M,車主應該有告訴你,在還沒機會看見BMW尾燈的時候,就已經先看見突然亮起的紅白光明燈了!!
作者: appledog    時間: 2013-4-21 23:49

他一定缺少LI的神功護體
作者: 小潘    時間: 2013-4-22 02:10

ㄎㄎㄎ....差3....
作者: lde2032000    時間: 2013-4-22 02:24



QUOTE:
原帖由 小楊 於 2013-4-21 23:18 發表
國八匯入國一在317就能加速到168,表示車輛應該性能不錯,前方一公里就是樓梯了,呵.......  有機會......

445M,車主應該有告訴你,在還沒機會看見BMW尾燈的時候,就已經先看見突然亮起的紅白光明燈了!!

楊大沒錯~的確是如此,車主當天應該是開著3.5的CAMRY
他是在國8匯入國1 後的那條加速道最末端那被攔下的
當天跟他共乘的車友幫他記錄的...
真的差一點點車子就要放車庫一陣子了
該車主車上沒有神功護體的雞絲只有無線電
可能半夜比較少運將再報路況所以就中獎了!!
作者: 阿仁    時間: 2013-4-22 09:55

445M,打長靶,ㄧ槍斃命
作者: a912133036    時間: 2013-4-22 16:43

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十三條第1項第1款
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  以下罰鍰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超速60公里就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四十三條開罰
汽車駕駛人,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
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,並當場禁止其駕駛

差一點點就要開 第43條1項02款

[ 本帖最後由 a912133036 於 2013-4-22 16:48 編輯 ]
作者: 臺中小蘇    時間: 2013-4-22 17:45

還是要LI護體才可......不然無法隨心所欲....
作者: n74906    時間: 2013-4-24 16:53

光明燈...........好亮
作者: 207    時間: 2013-4-24 19:04



QUOTE:
原帖由 小明 於 2013-4-21 20:05 發表
168測速,表速應該快18格了, 被攔下開單參觀設備, 可以打445公尺, 我猜應該是小藍TRUSPEED !  

明哥~

右手邊的條杯杯,用手機和平板看,左手那支雷射槍

真的很像TS...

[ 本帖最後由 207 於 2013-4-24 19:23 編輯 ]
作者: alpines    時間: 2013-4-24 21:20

車主如果多被擊落幾次......

應該就會開竅思考:該繼續迷信無線電......

還是應該要自立自強.充實裝備.掛彈飛行...
作者: leon999    時間: 2013-4-25 00:56

真的只差3公里耶...這算不幸中的大幸嗎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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